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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调(三)不仅命大(1 / 2)

头上和身上那一圈圈的纱布终于拆掉了,柳絮终于出院了。

出院当天,童彤约柳絮吃饭,庆祝她康复出院。

童彤咬着筷子,好奇地问道:“脸盲到底是什么感觉?很难想象那是种什么感觉?”。

柳絮往嘴里塞了一口菜,然后抬头望了望天花板,一边品味嘴里的美食,一边在琢磨着。

到底,怎么说才能很直观地让她明白呢?

嗯,想到了。

她笑盈盈地看着童彤,说:“去过动物园没?”

“当然!这问题问得?”童彤那双美丽的大眼睛睁得圆圆的,睫毛也忽闪忽闪地,眸光流转,聚精会神地等柳絮往下说,呆萌的样子很是可爱。

“看过猴子没?”柳絮问道。

童彤有些不解地点了点头。

“一样个头的一群猴子,你能分得清哪只是哪只嘛?”柳絮的一双杏眼露出狡黠的光。

童彤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。

柳絮继续道:“我现在看人啊,就跟在动物园里看一群猴子一样,没啥区别!”

童彤仔细琢磨了一下,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,“哦哦还真是,什么老虎啊、狮子啊、狗啊,都长得差不多……原来你现在看我们是这种感觉啊!”

这话一出口,童彤皱了皱眉,瞥了柳絮一眼,“嘿你这比喻,怎么听着就那么别扭呢?”。

柳絮呵呵地闷头坏笑,一双柳叶眼笑得弯弯如月。

童彤又很应景地拗了一个性感的姿势,朝柳絮抛了媚眼,咬了咬下唇,“见过有猴子像我这么美的吗?”

这人,跟谁比不好,偏要把自己跟猴子比!

柳絮一本正经地看着童彤说道:“嗯,的确没见过,因为你是我见过的……最美的猩猩!”。

一团餐巾纸,即刻朝脸上砸来。

饭吃到一半,童彤话题一转,意味深长地对着柳絮说:“上次飞辰发信息说今年过年回来,以后就留在国内发展了!”。

听到飞辰这个名字,柳絮夹菜的臂也在半空中顿了一下。

他要回来了?

上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来着?

看到柳絮走神,童彤啧啧啧了几声,打趣地笑道:“你看你,就算失忆了,听到飞辰这个名字,反应还这么明显。哎!论世间谁最痴情,唯你独尊啊!”

飞辰,这个名字,她又怎会忘记,那可是她埋在心里多年的名字!是思念的代名词。

在这世上,有两种东西的力量是无形且强大的,那就是本能和习惯,本能是天生的,习惯是后天的。

习惯,因为是曾经重复过无数遍,早已成为一种设置,嵌入到你的身体里。就如同在复制粘贴时,只要大脑接收到指令,手指就会自觉地按下复制粘贴的快捷键。

而童彤和飞辰则早已成为柳絮的一种习惯,她的生活里习惯有他们。

在柳絮不完整的记忆里,她只喜欢飞辰一人。从十几岁开始就喜欢他,只是她却选择以好朋友、好哥们的身份待在他身旁,他身边的女友在换,而她的位置,却始终不变,从未动摇过。

但自从他出国留学后,在这几年里,彼此的交集越来越少!时差原因,联系变少了;地理原因,见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。本以为感情已经变淡,可想到年底就可以见到他,柳絮心里还是很期待的。

只是,这次重逢,她还能从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他吗

与此同时,城市的另一个角落里,一间摆设奢华的办公室里,一侧的百叶窗将整整一面玻璃墙遮得严严实实。

屋里只开着一盏台灯,光线昏黄暗淡。

窗明几净的大落地窗外,华灯璀璨,远远近近的霓虹灯如繁星散落在人间一般,绚丽迷人,数条穿梭在城市间的光带,红红黄黄地,如同蜘蛛网一般在眼下向四面八方延伸。

韩旭峰立在窗前,从头到家,都是名牌傍身,意大利小牛皮的皮鞋,奢华品牌定制款西服,还有手腕上那块名表,都是他作为韩云集团主人的身份象征。

此时,他一手插兜,另一只手端着一杯酒,悠闲地站在这座大厦的落地窗前,欣赏着繁华且梦幻的夜景,品尝着手中的那杯醇香的烈酒。

“失忆?”,韩旭峰那双冷冽的眸子看向窗外,脸上一股玩味的神情,他轻轻地冷“哼”了一声,“算她命大!”。

韩旭峰身后不远处,规规矩矩地站着两三个,其中一人说道:“现在警局对她的案子盯得紧,还是得谨慎些,咱们这边暂时还不能有什么动作。”,

“那就安排个人,盯紧她,发现有什么苗头,立马汇报,还有催促下,让那边快点找到录音笔。”,韩旭峰饮了一大口的烈酒,唯留几个冰块在玻璃杯里,撞在杯壁上,叮当作响,“找到录音笔,这事儿才能了!”

另外一个人憨憨地说道:“老大,要不……咱们偷偷把她干掉,她死了,自然也不会有人知道录音笔那档子事儿。”

韩旭峰回头瞟了一眼那个人,目光阴历凶狠,“没脑子!如果录音笔在别人手里呢?再说,谁知道除了录音笔外,还有什么把柄在她手里,得先找人探个究竟再说!”,韩旭峰握着玻璃杯的指节因过度用力而泛着白。

想起那个黄毛丫头,他就恨得牙痒痒,胆子可倒不小,竟敢在他的办公室里藏了录音笔,简直是活得不耐烦了。

餐厅里,童彤和柳絮聊得正欢。

两个人到一起,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。

柳絮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,童彤的所有牢骚、抱怨、好的、不好的、开心的、难过的,都会毫无保留地跟柳絮倾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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