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
搜索 繁体

第 104 章 碾碎涩青梅(1 / 2)

人类喜欢给一些不必要的事情赋予意义。

比如“初”,无论事情如何(),好似只要沾上初便变得有价值。第一次看海?(),第一次爬山,第一次外宿,第一次独自上学,第一次支配零花钱……事实上,许许多多的“第一次”和之后的每一次都没什么分别。

比如你在第三千八百二十四次吃饺子时,和第一次吃饺子时的感受也无不同。

但接吻不是吃饺子。

这段记忆在林誉之的大脑中有着专属的录像带,他几乎动用了所有能用来储存记忆的细胞去记住这一日,这一刻。声音,气味,画面,触感,往后未可预料的十年,林誉之在深夜中一次又一次地调动出它们,以做困顿时日中的慰藉。

他们的第一次接吻发生在林格刚被放在床上的时刻,林誉之皮肤敏感,过度的潮气容易让他起大片的红疹。雨季的这个下午,他刚刚使用电热毯将床褥烘了一遍,脱去多余水分。

此刻的情绪也像脱去水分的干燥海绵。

妹妹静静地躺在床上,蜷缩着,如婴儿在母亲子宫内,许多人讲,说这样的睡觉姿势能令人感觉到放松,更有安全感。林誉之此刻的安全感来源于紧闭的房门,隔绝了满天风雨的窗,还有薄墙外龙娇的鼾声。他抬起手,手背怜爱地蹭着林格的脸,假想,倘若二人一母同胞,或者,是双胞胎,大约也会比现在亲近更多,更不用避嫌。

两人同时从细胞开始发育,由同样的母体供给营养,在同样的羊水中生长,亲密,手足相连——

林誉之抚摸着妹妹的脸颊。

可惜他们并不具备成为双生子的幸运,那也只有成为爱人,才能做更亲密的事情。

他无意在妹妹无意识的状态下做坏事,更不想侵犯妹妹。这些事情容易给他单纯的妹妹带来严重的心理伤害,而不到万不得已,林誉之绝不会采取这种无回头路的措施。

柔软的月季花盛开味道,她的呼吸都是柔软的,林誉之安静地坐在自己床边,看着床上的妹妹,就像龙看着他掠夺来的财富。半晌,他抬手,温柔地握着林格的手,醉酒后的妹妹没有给予任何回应,只有林誉之笑了一声,同她耐心聊天。

声音压得很低,不怕惊醒她,只是不想被其他人听到,这该是兄妹间独享的秘密。

“为什么要送我一顶那样的帽子?”林誉之柔声问,“因为你喜欢那个小子?”

静静地,没有回应。

林誉之不在意,自顾自地讲下去:“我都快忘记上次和你牵手是什么时候了,格格,你好像开始讨厌我了。”

他捏林格的手,一根根手指,一点点抚摸,寸寸皮肤,暖和干净。林誉之必须遏制住心中的欲望,才能控制自己不去捏伤她。

“有时候,我会想,时间再快些,我快些毕业,快些工作,这样就能继续帮家里减轻负担;你也不用这么小就出来做兼职,你的朋友都在玩耍,在商量着去哪里旅行,只有你,还必须早早起床,站够一天才下班,”

() 说到这里,林誉之低声问,“脚痛不痛?前几天看你洗脚,脚后跟都红了,是鞋子不合适吗?”

仍旧没有回音。

林誉之并不在意,他仍自顾自地往下讲:“但有时候又想,如果时间能一直停在这个时候,也挺好。你永远都不会长大,永远都依靠我。不会有任何男人介入我们之间,你只爱哥哥,我也只爱你——你说这样好不好,格格?”

说到这里,他苦笑一下,低头看妹妹的脸庞,又说:“但这样对你太不公平了。”

很轻的一声,如同叹息。林誉之清晰地知道事情结果,也清楚地知道以后将如何。

妹妹不说话。

她的手也没有力气,喝醉后的女孩子,哪里能给予兄长想要的回应,任由哥哥抚摸着她的手,安安静静的,像一个出了魂的躯壳。

这显然并不是林誉之所想要的。

另一只手捏住妹妹的手掌,强迫她与自己掌心相对,她今晚的体温是温柔的雪中烛火,暖暖的,不伤人。林誉之倾身,在她唇上落下轻轻一吻。

这是两人间第一个吻,比梅花上的落雪还要细微,轻盈到几不可察,就连醉酒的妹妹,都没有丝毫的反应,连眼睛都未睁。

一如林誉之那不能言表的爱,再浓,再燥,也仅仅能止步于此了。

倘若再重一些,事情就滑向不可避免的深渊。

林誉之没想强迫林格做她不爱的事情,无论是不是她亲哥哥,只要担了这个名头,就得做兄长该做的事情。古往今来,都在提醒,强扭的瓜不甜,强制性的爱也得不到祝福。

他只能等林格爱上他。

或者说,在林格的心思尚不那么确定的时候,诱导她爱上自己。

林格有选择恐惧症。

上学的时候,她的成绩很均匀,无论是文科三门还是理科三门,不偏不倚,都有擅长和不擅长的。她的物理和地理成绩一样的拔尖,化学和政治一样的拖后腿。此类情况下,她犹犹豫豫,不知该选文还是选理;

购物也是,她永远都会同时看上几件东西,在它们之间纠结不定,犹豫着,不知该选购哪一样。

她需要有个人推一把。

就像在他和杜静霖之间,也必须有人推一把,才能令林格做出选择。

以上是林誉之的念头。

他如今在做的,就是“推”一把。

推林格走向他。

无论她是懵懂地对爱产生好奇,还是说,只是馋他的身体。

那又如何,又能怎样。

只要足够爱他就可以。

酒醒后的林格果真不记得那个吻,她只以为自己喝多了酒,迷迷糊糊地睡了一觉。只是拜托林誉之,一定一定要对这件事保密,她不想让龙娇知道。

林誉之自然答应了,他没有拒绝的理由。

杜静霖在那之后又打了两次电话过来,约林格出去玩。年轻人的心思藏不住,大约也明白,此后一别,不知何时才能再见。在

正式告别之前,他想争分夺秒地同林格约会。

林誉之没有拒绝。

只是在厨房中择菜时,有意无意地提了一句,说林格近期和杜静霖走得很近。

说这些话的时候,龙娇正在用热油熟锅,一罐子细腻的猪油,均匀地在铁锅上摊成油润的香。勺子贴住锅壁,直到油热腾腾起了一层焦糊味的黑烟,她才回过神,手忙脚乱关了燃气阀门,一脸铁青,问林誉之:“谁?你说谁?”

“杜静霖,”林誉之说,“就是那个和格格同一天出生的小男生,她同学。”

哐当一声,龙娇手里的勺子恨恨地砸了一下锅,东西放下,她深深呼吸几口气,让林誉之接手炒菜,她去外面看看。

当晚,是林誉之炒的青菜,还有一道加了虾仁的清炒西葫芦,小米粥中额外放了糯米,都是林格爱吃的东西,妹妹胃口却不佳,鼻尖一点泛红,是刚刚被冷风吹出的颜色。

林誉之知道那些红的原因,龙娇憎恶杜静霖的父母,连带着也憎恶杜静霖。现如今林格正式念完高中,即将就读大学,早恋的禁令解除,龙娇不是那种古板严厉的母亲,却也绝不允许林格和她并不看好的男性在一起。

晚饭后,龙娇犹未解气,单独和林格聊天。林誉之在厨房中洗刷餐具,凝神听外面的教导,良久,才微微笑了下。

被妈妈提醒后的林格坐在客厅上发呆,她刚刚洗过澡,握着遥控器换台,一分钟内换了十个电视台,始终没有挑到想看的内容。耳朵动了动,下巴从胳膊上移开,林格握着遥控器,小声叫哥。

林誉之坐在她旁侧,若无其事地宽慰她。

“世界上男生多得是,你现在还小,将来会认识更多的人,”他说,“别为了错过一棵小杂草而惋惜。”

妹妹低着头,闷声:“什么算杂草呢?不合时宜的算不算杂草?会被别人阻拦的算不算杂草?”

林誉之以为她在讲杜静霖。

不等哥哥回答,她自顾自地往下讲:“杂草还是麦子,都是人赋予植物的意义。植物都是无辜的,单纯的,只有人类,只有自私的人类,才会根据是否利己而给其他生物下判断……麦子稗子稻谷杂草,益虫害虫,好的坏的……哪里有好坏的区别,只有对人类有利或者有害,太自私了。难道说蝴蝶就要比苍蝇高贵吗?小猫就要比老鼠可爱吗?蜻蜓就要比蟑螂更善良吗?”

林誉之说:“你脚下有蟑螂。”

林格吓了一跳,尖叫出声,顺手抄起地上的拖鞋,如临大敌,四下张望:“哪里哪里?”

林誉之大笑:“逗你的。”

“……”

林格不说话,放下拖鞋,愤怒看林誉之。

林誉之想,她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小金鱼。

一个气到圆滚滚,会吐泡泡来攻击人的小金鱼。

“所以你将对方当成蟑螂?”林誉之含笑,“你对杜同学的比喻真是别具一格。”

林格闷闷不乐地坐在他旁侧,惊异:“哪个杜同学

?和他有什么关系?”

说完后,她埋头想了想,又低声:“我说的是感情,不被祝福的感情。”

对于妹妹而言,这已经是极为明显的情感表露,林誉之没有追问,转移了话题,问她,明天想吃些什么,他早起去买菜;又问她,妹妹想去哪里玩?他陪着她一同去。

林誉之愈发觉得自己像一头邪恶的龙了,他那庞大的、窃取来的宝藏中,成功孵化出-->>一个可爱的小公主。

他现在就守着这个公主,以一颗肮脏的心。

在龙娇的干扰下,林格果真没有再和杜静霖出去玩。再过几天,林誉之观察妹妹神色,再提起杜静霖,她已经不会再有什么大的情绪波动。

青春期女孩子的心思就是这般,如海边涨潮,来得快,去得也早。

林誉之无心摇旗呐喊,他只知,自己和杜静霖一样,在妹妹心中的份量相当。一时上头,又会因种种阻碍而瞬间失去兴趣。

热门小说推荐

点击榜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