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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131:缨鳃舱(1 / 2)

chapter131:bispira(缨鳃舱)

距今一千年前,有来自东方的奇人异士,无意间从靠海吃饭的采珠人口中得知,在深海某处存在着一种被称作“箠”的贝蛤。它们独特的繁衍方式,会造就海底的奇观—蜃景。因此无数蛙人受其蛊惑,被乱流拖入深渊,最后遭活活溺毙。

箠虫的特殊生态,很快被人加以利用,通过数百年的不断演化,终于练就了绯局之外的邪阵,称作箠坠蛮。由于擅长此术之人极为罕有,哪怕对于精通异端邪说的暗世界人士而言,也是相当陌生难以对付的奇术,世人更是闻所未闻。

四十余名武装到牙齿的蟊贼,趁着众人大破修罗之松潜入阴蜮,劫走死伤惨重的剩余菁英,遂闯入水银心瓣谋夺宝钻大科兽突。因曼陀罗法环重新聚位的时间紧迫,群寇草草扫荡一番便开始向黄金屋进发,让数条漏网之鱼残存下来。而突破天窍的我等与他们汇合后,便立即展开奔袭,最终被吹笛人引诱,闯入心瓣的摄镜扣首眼,一栋破烂不堪的木屋之中。

本以为藏在尾屋内大施妖法之人必是吹笛者,结果离奇地发现,死在此地的人,却是蟊贼们的首领,一个头戴十字军银盔的巨寇。此人不知通过什么方式,将自己化身为蜃蠡,炮制出无尽黑汁浸透房舍,挟裹着黑云正向整片杨桃林扩散。这一举动让博尔顿恍然大悟,箠坠蛮的用意既非杀技也非幻术,更不是用来偷袭,而是为了寻找他想要的某件东西。

尽管邪阵仍有大量未知,但黑汁蔓出木屋后,所有迹象都指明,这伙蟊贼正在找寻缺乏吕库古小姐之外的办法,以此来消灭藏在黄金屋内的巨妖—古蛮大脑袋。为应对这一棘手问题,小屁孩便以虫还虫,祭出一种叫“狗鼻子”的幽蓝甲虫。此物一经落地,便迅速钻入湿泥中,不消半支烟功夫,竟走得一只不剩。

“这些狗鼻子究竟能干嘛?”这差不多三天的奇妙历险,令灵异播客范斯大开眼界,他望着这幕奇观的展开,低三下四向小屁孩请教,问:“难道它们靠触角?”

“虽然昆虫嗅气味靠触角,但狗鼻子是盲虫,既无视觉也无嗅犁,属于昆虫界的超级残废。狗鼻子只是个俗称,由于培育它们需要耗资巨万,人称金诺米斯虫。”博尔顿轻哼一声,颇为得意道:“就你那辆破房车,刚才放出去的甲虫够买一百辆新的。老夫这是下足了本,金诺米斯很难在野外生存,一旦放出便有去无回,极短时间内会大量死亡,完全是场豪赌。”

“可这是什么原理呢?我的意思是,蜃蠡是海洋生物,而它们是虫。”见他正在炫耀,我便挤了进去,问:“还有,你觉得那魔头是靠什么来传递信息的?”

小屁孩却不作答,只是吩咐众人以木屋为圆心,向林子各处进发,只要查觉异样,立即通过夜风向他汇报。见博尔顿这副目中无人的嘴脸,外加范胖站一旁挤眉弄眼,我很快明白过来,这个气量狭隘的老汉,正为水塘泡澡时我爱搭不理而生着闷气。

“你描绘图样时满头大汗,肯定是累坏了。”我蹲下身子,将他脑袋往怀里一抱,用小苍兰那种口吻问:“要不我背你散散心,也能加快搜索步伐,你觉得呢?”

博尔顿点点头,无言地笑了。其实哄老头跟哄小孩没区别,两者都很任性,喜欢别人顺其意愿。大儒孔子不就说七十随心所欲,更何况小屁孩只是个凡人。自打蝃池倾情一吻,便如打穿的任督二脉,美其名曰需要保护,实际是为了狂捞便宜。想要套他话容易得很,只需投其所好就行。果不其然,一爬上我的背,他便打开了话匣子。

“我们人类,以及其他许多生物,都喜欢发光的、闪亮的东西,神话或童话故事里,珠宝金币便是主题,而动物也大多如此。但昆虫是个例外,很多蝼蚁都住在地下,它们终日不见阳光,为躲避天敌而选择深处筑巢。狗鼻子是一种盲虫,所以习性尤其怪异。”博尔顿趴在我这张久违的座驾上,小短手开始兜胸抱来,脸上又得意又迷醉。

“这就完了?”范胖见我付出那么大牺牲,小屁孩就唠了几句屁话,便有些生气。

“演说也有中场休息,何况我一大把年纪了,你就不懂尊老爱幼?因为狗鼻子又聋又瞎,所以处在食物链底层,因此它们筑窝很有一套,会选择其他昆虫找不到的地根。你们想想,那个巨寇连命都不要坚持死在屋里,想找的肯定是不得了的东西,当然,我觉得他或许并没死,而是以另一种生命形态继续活着。”博尔顿指了指我,道:“刚才你问海洋生物和昆虫有什么联系?老实说两者毫无联系,我这叫以毒攻毒。”

“怎么讲?”我与范胖异口同声发问。

“孩子们,假设你们是炮制摄镜扣那主儿,肯定不愿让人破了绯局对不对?因此你会将首眼藏在根本找不到的位置。巨寇拼了命以箠坠蛮去探测方位,狗鼻子也一样,它下地立即钻入土里,是本能驱使,想要找到别人无法发现之所筑巢。既然黑汁已成先驱,那它们只需追踪蜃蠡的走向,最后会抵达同一个位置,这就是为何要放出金诺米斯虫的缘故,明白了?”

“原来如此,真是妙不可言。”范胖向他翘起拇指,连声赞叹。就这般笑了几声,他挠着肥头又问:“原理是搞懂了,可它们与蜃蠡一样在厚土之下,又要如何发现踪迹?”

“小胖子,你知不知道自己很烦?哪,这是最后一个问题,再问下去只能杀你灭口了!多跟你的小老妹学学,别人多安静,既尊重老人又善解人意。”色老头颇不耐烦地打断他,答道:“狗鼻子是人工养殖的,野外生存能力极差,此处又是阴蜮,所以最多只能活十分钟。当虫子大批死亡后,尸体会散发出一种特殊的生物酶,这在其他昆虫眼里是美味佳肴,所以当看见大量虫子集体往一处爬,那就说明目标找到了,真是被你烦死。”

不得不说,能想出这招的人,唯有老谋深算的妖人。我刚想将他重新驮回背,耳边传来激烈交火声,博尔顿瞬间慌了神,忙趴倒在地,双眼骨碌碌打转。我与范胖也是惊恐不已,也跟着侧耳倾听,想要找出哪里在干仗,然而这种乱战呐喊声,打四面八方传来,我们仨仿佛深陷在一个瞧不见任何人的战场之间。

“开打了!那伙蟊贼果然是窜进了黄金屋!如果不是我们的人提前起义了,就是他们收到讯息已展开行动!”小屁孩气得一跺脚,叫道:“你俩还傻站着干嘛?赶紧帮他们一块找啊!咱们必须立刻找到首眼,领悟那是什么讯息,才能救回自己人!”

我与胖子刚往两个方向窜出几十米,就被博尔顿大声唤住,他抚摸着夜风,就这般沉默片刻,随后睁大双眼,向水塘方向用力挥手,说两只公羊已找到了首眼。

我们三人一路狂奔,很快来到汇合点,远远瞧见所有人都聚在一片陌生的草丛中,正盯着脚下烂泥发呆。这块林地本就在水塘边上,然而不知何故池子化没了,竟跑去了背面五十米深处,这种异常更佐证了整片杨桃林都是摄镜扣的物化,它们会任意变动位置。

大家脚下是片遭腐蚀的蓝色泥土,爬着各种昆虫,小到蚂蚁苍蝇,大到蝼蛄螳螂,来来往往川流不息。保镖朝手心啐了口唾沫,抡着铙耙开始挖地,铁犁才刨下不足半米,便磕着硬物!博尔顿闻听乱战声越发密集,深知被劫走的党羽们命在旦夕,便发一声喊,让大家齐动手。人多力量大,须叟之间便刨出了个大泥坑。

“我好像摸着边了。”拉多克的手停顿下来,指着泥水中的某处,叫道:“把挠耙拿来,就往这里刨,我们已经很接近了。”

我在一旁帮着清理,毕竟细致活女性更为手巧,于是继续扩大战果,几分钟后,这些东西的原貌明晰地出现在眼前。原来是只陈旧的藤条破箱,外加一堆朽烂的毛衣,敢情是谁家不要的旧物随便丢在林子里,随着时日久远,最终被掩入土下。

保镖推开众人,一顿野蛮操作撬开了顶盖。哪知这破箱内空空如也,除了爬着几条红蚯蚓,竟空空如也!众人大失所望,纷纷侧转过脸,等待色老头的解释。

“这不可能,狗鼻子绝不会出错!而且你们看,黑汁蜂拥到此地后,就全数凝固不动了!”博尔顿抱着脑袋吱哇乱叫,眼见自己处心积虑再度化作泡影,遂越想越气,不待说完便跃下土坑,对着破箱又踩又踢,嘴里满是恶毒咒骂。

正当小屁孩跳骂不休时,忽然颤抖了几下,伴随一片黑烟蓬起,人竟无端消失了!

“智者是对的,这个破箱便是摄镜扣的首眼!”女招待喜出望外,不顾一切扑将上去,也如他那般人间蒸发。

“都别愣着发呆,赶紧下地追上他们!”保镖抡着胳臂,推开挡道的范胖,骂道:“就你话多,咱们头目啥时候出过错。”

“拳王老大,貌似我什么话都没说吧。”胖子眨巴着大眼,显得十分迷茫。

“你是没说,但心里是这么想的,滚开!”壮汉说完便扑进藤条箱,走得无影无踪。

“别在同一个坑里摔两次,雷音瓮已是沉痛教训,带足所有火力,再下探不迟。”其余人争相效仿时,正直者伸手拦住他们。随后拆解自己破烂不堪的斗篷,将黑铁链取下结成钢绳,要稻草男孩去找桩子捆实,道:“你留在坑外,人全下去,倘若着道就全完了。”

我原本也被她勒令留在林里,但都已走到这步,强烈的好奇心占据了全部。我趁她正在发号施令,背上两支步枪绕到身后,扎进了这口神秘的破藤条箱。

一种闯荡双耳洞窟的熟悉质感腾生,身子虽在快速坠落,但底下却又有股气流在上升,这让人能在半空中调整身姿,不至于狼狈着地。与前者不同的是,四周黑得离谱,很快我掉入一潭稠厚的池潭中,满嘴都是咸腥味。

数十秒后,几条身影分别摔进池子的另一端,他们正在找寻彼此位置。一只大手从背后摸到我的腰肢,侧目去看,是虎着脸的正直者。

“我原本安排你待在坑外,是另有打算。既然你都下来了,那就好好尽义务吧。”希娜在池中站定,开始环顾四周,道:“这个鬼地方,似乎是个哥布林洞穴。”

“所以你是担心,一会儿会跑出许多绿色矮子拿弓箭射咱们?”我扶着她开始慢慢朝岸滩过去,边走边说:“这种环境,很像我在掘墓人面罩里经历过的岩洞。四周漆黑一片,而池水却熠熠发光,你以为那是溶解的银汁,可它们却不会沾染到身上。”

“哥布林洞是种比喻,事实上没有矮人,只是毒蝎子时不时扎人。”希娜示意我抬手举枪,自己掏出无式者的圆环刀镰,拿在手中挥舞,道:“多备一个心眼总是没错的,先找到博尔顿再说。这种环境下,好像我的隔世之眼看得更通透些。”

人群陆陆续续爬上滩涂,除了修士所有人都下来了。正直者要求俩人一组,彼此背贴背保持间隔,丢了照明物并禁止发声。由眼神较好的她在前方开道,迈入未知的前方。

约莫绕过四、五个发亮池子,正直者便停下脚步,引着我去看,前方亮起微光,将洞窟一部分映出轮廓。远远有片突起的石礁,上端站着俩人,正是博尔顿和丧妇,他们皆低着头,好像在看什么,同时在窃窃私语。

“奇怪,保镖上哪去了?”见俩人姿态木然,正直者变得十分谨慎,她招来拉多克,示意他缓缓过去,别惊扰到他们,观察完动静再回来。大汉应了一声,拔出两把手枪在手中端稳,埋身于黑暗之下,很快来到石礁前。张望了片刻,他从池子里跃出,来到博尔顿身边陪着一起看,同时向我们招呼,四周没有任何不妥,可以过去了。

待来到人堆后,我吃惊地望见,正对博尔顿的是片涂满鲜血的断礁,有个身着黄色工装的人背倚其上,身体缺了许多零件,浑身血污一片,好似被野兽咬死,大快朵颐后弃尸在此。

“第五个蝴蝶会成员?”胖子一抹油汗,丢了手中的印第安山斧,快步上前查看尸首。小屁孩纹丝不动,任由胖子随便乱碰,只是一味地看,却任何话都不说。

面罩风兜剥去,是个三十开外的女性,死亡时间不超过一小时。她同其余四名丧命草场的蝴蝶男一样,身上没有任何标识物。此人面容安详,完全不像遭袭身亡,更像是走得疲惫找个角落休憩那样。她对所有人而言也是陌生的,尽管如此,博尔顿却看得尤为入神。

“难道你认识她?这是谁?”我在小屁孩面前打了个响指,颇为不解地问。

“我不认识,从未见过此人,不过她死了有些年了。”小屁孩吸了吸鼻涕,木然答道。

这是怎么看出来的?我走到女尸的另一侧,喝令范胖解开衣扣,周身上下查了一遍,未见尸斑与血瘀。并且死人还残留着体温,皮肤极其柔软,怎么看都是刚死不久。我仰起头,问:“何以见得?难道,草堆那头的四个大侠也是如此么?”

“是的,那是同一批人,至于为何这么说,”博尔顿打怀中掏出隧眼前拾取的干枯掌骨,说:“你将它与尸体右臂对接一下,立刻就能明白。”

我将信将疑地接过掌骨,再去看时,这才发现女尸的右臂缺了手掌,拿上骨骸去比对,两者契合得上,这应该是女尸的一部分。

“我怎么,”拉多克扭扭脖子,见众人回头望着他,便摆手道:“没什么,你们继续。”

“我们见到时,她两只手都揣在裤兜里,老大怀疑会不会攥着什么,拖出来看才发觉那是断掌,”女招待指着掌骨道:“而以这种风化程度,起码在五年以上,结论就是这样来的。”

“这都无关紧要,问题还是这块掌骨,究竟是谁特地搁在隧眼前的石墟上?目前看来,这不是失踪的三人干的,而另有他人。这家伙特意这么做,似乎是想揭示什么,却又有着顾虑。”博尔顿背起手,在女尸前来回踱步,说:“总之无外乎有二,一种是此人在闯进水银心瓣前手臂已残缺,断掌掉在了阴蜮;还有一种是在她死后,有人将其砍断带了出来。”

“你们看,趾骨部分石化且焦黄,恐怕五年都不止。”范胖将掌骨提还给小屁孩,环顾人群一圈,问:“嗳?我说,咱们的拳王跑哪去了?”

“之前四周不断传来嘁嘁嗦嗦的怪音,他为安全起见,独自调查去了。总之先给女尸拍照留存。”博尔顿一挥手,指着前方道:“大家不必停着,继续前进就能与他中道汇合。不过,这个哥布林穴很可能也是幻化之物,没准大家正走在沼泽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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