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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章 日常(7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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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几天,程焰和季时屿领证结婚事已经人尽皆知了。

就连程焰队长还来问候了句,电话刚接通就是一声震吼:“我他妈给你放两天假,是让你休息,不是让你放飞自我。”

大约是程焰在市局太低调了,平日里也不怎么闲扯八卦,几乎没提过季时屿事。

也可能是跟一群大老爷们纯直男们凑一块儿天天忙得脚不沾地,无暇关心女同志个人状况,他们估计也没想到程焰这厮有个交往了很多年男朋友。

还以为她请假两天回家相亲闪婚了。

程焰解释完,周盛阳久久没说话,然后滥用成语地说了句,“深藏不露啊程焰。”

程焰和季时屿回了一趟南菏,那天刚下过雨,树叶被洗得发绿,程焰已经七八年没有回来过了,一下车竟觉得有些陌生。

路修过,大多房子都翻新了,街道整洁了许多。

不过短短几年,程焰几乎完全认不出当年样子了。

原以为家里已经破败得不能住人了,进了院子,却没看到漫天杂草,打了程训之电话问,才知道是托了人看管,而对方觉得看管起来太麻烦,干脆又给租出去了。

一举两得。

程焰都没过问过,要回来时候,可能程训之以为她只是找成穗见个面,也没料到她想回来看,都没跟她说。

门开着,程焰看到院子里有女生在晾晒衣服,于是敲了下门框,等对方转过头,举了下自己手机,指了指二楼露台爬满蔷薇,说:“我看花开得挺好,可以拍张照吗?”

女生愣了下,旋即热情说:“你进来拍吧!没事,可以进。”

程焰笑了声,“谢谢。”

那一墙蔷薇依旧还是旧时样子,更浓艳了些,层层叠叠花浪肆意地在空中招展。

程焰想起来以前季时屿住在那里时候,他最喜欢那个露台,常常坐在那里。

不是在发呆,就是在画画,亦或者拿着相机拍照。

这么多年过去了,他好像没再画画,也很少再拿过相机。

所以程焰拍完照,突然问了句,“你以前坐在那儿在想什么,思考人生吗?”

季时屿站在她旁边,此时有些出神地望着那个露台,他很确实很喜欢那个露台,举目四望,四周一片空寂,只有绵延无尽屋顶,浓密植物从每个缝隙里挤出来,朝向天空。

在无边生机里,却透着沉重和压抑。

他闻言笑了声,“可能在想房东嗓门怎么这么大,他女儿怎么这么能惹事。”

程焰撇撇嘴,知道他在胡扯。

两个人都没什么追忆往昔癖好,只是过来看一眼,看完了,也就走了。

只是离开前,忽然一个黑影跳出来,有些警惕地绕着院子走了半圈,然后在程焰惊讶目光里,径直走向了季时屿,绕着他脚边蹭了蹭。

是煤球,那个黑不溜秋猫,年纪已经很大了,程焰不知道它多少岁了,但以她第一次见它时间算,至少也有十岁了。

毛色都不那么顺滑光亮了。

租房子女人看煤球蹭着季时屿裤腿,不由惊讶了声,“这猫都不大理人,我之前想喂它,好几天了都没法靠近,还是邻居说这猫个性强,以前旧主人在时候,都是给它放吃在露台上,叫它自己吃,我就也给它放了,它一天或者两天会来一次,吃了东西就走,我都没见过它几面。”

很难亲近一只猫。

程焰跟它也不亲,但对程焰算是非常客气了,至少见了她不跑。

所以当年它常常跑去季时屿房间,程焰就觉得稀奇。

倒是没想到,隔了这么多年,它看见季时屿还是这么亲昵。

程焰不解地“啧”了声,实在不是很理解,这猫到底在想什么,“你跟它进行过什么不可告人秘密交易吗?”

季时屿短促地笑了声,“可能是不好意思去蹭你,猫也是要面子,你俩性格很像。”

他是觉得,这猫可能不是不亲近她,而是觉得她不喜欢被亲近。

程焰无

语,也不知道季时屿怎么看出来跟她很像,甚至抱起了它,还打算带它回去,“年纪大了,它再自己流浪会死掉,不如带回家养吧!倒是有缘分。”

程焰没有养小宠物爱心,之所以之前会喂煤球,还是因为它省心不黏人,这会儿轻皱了下眉头,“它还不一定愿意被人养呢!”

季时屿挑眉,莫名把这只猫代入程焰性格,如果程焰是只猫,大概也不会愿意让人养,不自由、毋宁死。

他点点头,把煤球放了下来,“那就看天意吧,如果它跟我出这个门,我就带它走。”

程焰摊手,意思是随便你。

然后和房客告别,拉着他往外走,煤球迟疑了片刻,站在原地缓慢地摇着尾巴,似乎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短暂出现又走了。

到了门口,季时屿脚步顿了下,回头去看它,说了句:“你要不要跟我走?”

然后煤球便迈着四平八稳步子,慢腾腾地朝这边走了过来。

到了他脚边,趴在地上舔了下毛,然后起身扒住他腿,“嗷。”

它生来就不讨喜,别流浪猫都很会亲人,会撒娇,它不会,连喵喵叫都不会,惯常都是粗着嗓子,嗷来嗷去,显得很凶。

季时屿顺手把它抱了起来,有些嫌弃它脏兮兮,皱着眉把它拿得离怀里远一些,两个人驱车去很远地方才找到宠物店,替它检查了身体,发现已经衰老得很厉害了,牙齿发炎,左眼也半失明。

厚厚毛下面,有一道很深还没愈合疤痕,在大腿下面,像是被什么勾到了,刚刚抱它时候它有细微挣扎,但也没太反抗。

或许是真年纪大了,当年它在南菏是猫霸,方圆五公里没有敌手,横行无忌,每天最大乐趣是去偷鱼,偷不到就自己蹲在白湖边试图捉鱼,它下过水,咬过一只红鲤鱼,那鲤鱼有它半个大,被它硬生生拖上来。

也有看不惯它人,但逮不着它,想下药它也不吃乱七八糟人东西,除了程焰和程训之喂

它,其余人喂,它连闻都不闻,惯爱偷着吃抢着吃,每天还不重样地偷,毫无规律可循,总之是一只臭名昭著猫。

能活到现在,也算是奇迹了。

程焰等医生给它处理伤口时候,忍不住笑了下,对季时屿说:“我爸说没错,祸害遗千年。”

季时屿却笑不出来,只扯了下唇角,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想带它走了。

它跟程焰,真很像。

历经千辛万苦,仍旧一往无前,且永不服输,永不软弱。

成穗考去了滨海,大一时候去找过程焰,两个人约在学校见面,后来各自都有自己生活,联系便少了,逢年过节互相问候,倒是一直保持着联系。

可惜她也已经工作了,本来说要见面,可临时出差现在不在南菏,所以也没机会相见了,很多人都会渐行渐远,无论你多么不想。

除了她,程焰也没有别朋友了,更没有其他可留恋地方。

程焰买了个猫包,背着煤球跟季时屿在白湖边走了走,岛上似乎翻新了,原本白房子因为违章建筑被拆除了,招标做旅游项目,看起来还在建设,上面都是未竣工建筑痕迹。

季时屿遥望那里,曾经那点儿旧事,恍惚已经褪色到记不清了。

这辈子大概是忘不掉,但好像已经不那么重要了。

他抬手搭在程焰肩膀上,她敏感地扭头去触摸他心口,问了句,“不舒服吗?”

这动作隔了这么多年,程焰仍记得清楚,那时他“心脏不好”,手搭在她肩膀力道透着压抑痛苦。

季时屿笑了下,旋即又沉默了,抬手捏了捏她脸,“没有,我很好,还可以扛起你跑个马拉松。”

程焰撇嘴,显然是不信。

但确认他真没事,于是握住他手,轻轻摩挲了下,低声说了句,“我真是,拿你没办法,捧在手心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。”

季时屿:“……”

他沉默了会儿:“我都不知道我应不应该高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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